劳动能力鉴定常见咨询内容答复意见
一、工伤职工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机及条件
答:(一)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二)有安装内固定的工伤职工,待施行内固定取出术后方可申请鉴定。
二、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答: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三、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具体职能和作用
答:(一)确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为合理确定相应的保险待遇提供依据;
(二)确定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正确审批职工因病退休提供依据;
(三)确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为正确审批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提供依据;
(四)确定职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的丧失程度,为保障符合供养条件的职工亲属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提供依据;
(五)确定工伤职工是否旧伤复发,为保障他们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提供依据。
四、劳动能力鉴定的范围
答:(一)职工因工伤残等级及生活护理等级鉴定;
(二)职工工伤后是否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鉴定;
(三)工伤职工超过12个月以上的停工留薪期的确认以及工伤部位旧伤复发仍需治疗的确认;
(四)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
(五)职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
(六)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的鉴定;
(七)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鉴定;
(八)工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鉴定。
五、劳动能力鉴定收件的时间及鉴定的时间
答:(一)每年的2-11月;
(二)每月的1-10号工作日
(三)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六、申报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材料
答:(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一份);
(二)昆明市职工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两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半寸免冠照片(另单独附照片一张);
(三)伤情材料复印件需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医院病案室提取全套伤情住院病案复印件并加盖病案室复印章确认,具体包括:病案首页、首次病案、入院记录、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出院小结、伤情诊断证明书(原件),申报前两月内受伤部位的医学检验复查报告单(注:如申请人未住院的需提交门诊病历材料);
(四)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个人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需要提供所在单位祥细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电话联系方式;
(六)在申请工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时;需提交受伤当时完整的门诊及住院病案,以及受伤当时医疗诊治机构提供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当时受伤时完整的受伤部位医学检查报告、还需提供近两个月受伤部位的复查报告。
注:病情材料不退还、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
七、申报因病非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
答:(一)昆明市职工因工(病)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两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半寸白底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备用);
(二)病情材料复印件需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医院病案室提取全套病案复印件并加盖病案室复印章确认,具体包括:住院病案首页、首次病案、入院记录、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出院小结、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申报前两月内病情检查,复查报告单;(注:如申请人未住院的需提交门诊病历材料);
(三)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因病非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只对单位受理,不对个人受理;
(五)自谋职业人员先回所在地就业局或社保局机构联系统一申请;
注:病情及伤情材料一旦提交一律不予退还,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
八、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答:(一)每件收取鉴定费300元现金;
(二)申请人需等到提交的申请材料初次审核通过后,才能缴费。
九、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或个人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申请。
十、精神病及慢性病申报的时间要求
答:精神类疾病需要5年的系统治疗的病史材料(器质性精神障碍,2年的系统治疗的病史材料)。
十一、申请人有哪些行为是违反“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
(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现场鉴定的;
(二)申请人拒不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检查和诊断的;
(三)申请人不能主动配合劳鉴专家组进行鉴定;
(四)申请人本人以及申请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必须向劳鉴委提供真实的病案材料,不得篡改、伪造、隐匿病历,不得提供与病情不符的虚假诊断证明,医学检验报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家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对上述宣传知识有疑问可以上“昆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可以上该网站资料“下载窗口”处进行自行打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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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871—63352046